白皙的皮肤透着一点儿微红,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,透着智慧的光芒,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张樱桃小嘴,这嘴儿特别好吃。不管是谁的手里有东西,只要被她发现,她都不会放过,是我们班典型的小馋猫。
记得有一次,我上学时偷偷从家里带了一根水果味棒棒糖,准备课间休息时吃。下课时,我看见明艳正在看《一千零一夜》这本书,我如饥似渴,真想把那本书抢过来看个够,就走过去问她:”世界上最好的明艳,你能把《一千零一夜》借给我看看吗?”开始,她只是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,但她很快就发现了我的班棒糖,并只狗狗的盯着。我想:用棒棒糖来诱惑她,看她这回还不答应?于是,我把棒棒糖递到她面前,对她说:“我用棒棒糖和你的书交换,行吗?”她一听,二话没说就把书递给了我。看她那样子,好像许久都没吃过东西似的,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。我有点想笑,但最终还是忍住了。
上课铃响了,她还在吃,我害怕她被老师发现而惹祸上身,这样不仅书看不成,反而还要被老师追究责任,这样岂不是金牌大鸟——得不偿失,就急急忙忙地对她说:“明艳,别吃了,下课再吃吧!”她听了不情愿地把棒棒糖放入口袋里,手也跟着棒棒糖放在了一起,生怕棒棒糖会长了腿跑了似的。
下课后,我们一起去了卫生间,她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了心爱的棒棒糖,轻轻含在口中,似乎怕它一下子融化掉。见她吃得津津有味,我不禁哑然失笑,心想:“明艳,你太不雅了,竟然在册吃东西。”可天有不测风云,突然,旁边走过一个人把她的手撞了一下,“啪”棒棒糖掉在了地上,只见明艳蹲在地上,心疼地看着棒棒糖,恨不得用手把它捡起来。看着她那可怜兮兮的样子,我真后悔给她棒棒糖吃。
这就是我的好朋友——明艳,一个十足的馋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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